保卫处是学校主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只能部门(与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武装部合署办公),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高校的管理制度,对校区及家属区实施治安管理。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
二、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指导、督促、协调学院各系、部、处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系、部、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学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外籍专家、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以及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七、管理校内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身份证;为师生员工办理边境通行、涉外公证证明、因私出国(境)等手续,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八、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工作。?
十、完成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以及上级教育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