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负责维护学院的政治、治安稳定,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
保卫处的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院领导指示以及公安业务部门的部署,制订学院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并于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生活以及公共场所的秩序。
三、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治安防范目标责任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健全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学院重点部门及要害部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