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户口管理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2-10-24   浏览次数: 184

一、单身教工调入我校后,其户口集中在保卫处综合科统一保管,如需借用,凭工作证登记后借出并于7日内归还。

二、教工(指家庭成员2人以上的)更换校内地址,须持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自行前往八户梁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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