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艺院办〔2014〕2号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学院所属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5·12”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教传〔2014〕117号)精神,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单位,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减灾从学校做起,就是以学校为平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整合各类减灾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增强学校的综合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名师生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加强师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防范各类灾害风险,是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应大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校园电视台将播放抗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片,请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适时收看。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城镇化与减灾”这一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将防灾减灾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广泛提高师生灾害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积极构建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与日常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今年防灾减灾主题日和宣传周期间,要重点开展“城镇化与减灾”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内至少组织学生参加一次“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实践,并作为学生课外实践的成绩予以记载。
三、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演练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演练的重要性,针对城市内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以及煤气泄漏、火灾事故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部门易发自然灾害,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强化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专题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及时开展评估。在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四、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制度化建设。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要完善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灾制度,细化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维护秩序、应急抢险和紧急救护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检查,经常性地对本单位、部门校舍进行安全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今年防灾减灾主题日宣传周期间,相关单位、部门要重点对校内建筑及附属设施易损部位,特别是走廊、围墙、天花板等进行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维修和加固。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经验,并于5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总结报学院安全生产办公室。
联系人:唐丁
联系电话:2573712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