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整体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动员各部门和教职员工、学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将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根据乌鲁木齐市政法综治工作部署和市综治办《关于开展全市第24个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各项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宣传平安创建和普法教育为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平安创建和法治氛围,推进新疆艺术学院法治建设,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月活动主题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维护我区和谐稳定”和“国家好、民族好、大家好才会好”
三、宣传的主要重点
宣传月活动以“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维护我区和谐稳定”和“国家好、民族好、大家好才会好”为主题,广泛宣传“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科室”等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大力宣传《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和《乌鲁木齐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救助实施办法》,利用LED、LCD多媒体屏宣传见义勇为典型事迹积极开展见义勇为爱心捐赠活动。使公众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宣传月活动计划安排
根据学院党委、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学院实际,计划安排以下宣传活动:
(一)各单位结合学院综治办通知,及时安排部署本部门宣传月活动。
(二)根据自治区《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各单位对师生员工立即开展对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自行删除、销毁的工作,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含有暴力恐怖内容的物品上交学院保卫处。
(三)4月16日在学院开展综治、法制专项“宣传日”活动,组织宣传发放有关资料;展出相关内容的展板;在教学区、家属区、大门处悬挂横幅,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组织师生届时积极参与活动。
(四)各单位递交展板一块,由保卫处按活动主题统一制作。
(五)在学院开展“带平安创建知识回家”活动和送法进校园活动。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维护我区和谐稳定”的有关材料,加大平安出行意识。
(六)学院两校区在宣传月中按实际情况对出租、出售房屋、流动人口以及外来车辆集中进行一至两次清查。
(七)及时做好“平安家庭”、“平安科室”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上报学院综治办。
(八)宣传月活动总结于4月25日前上交。
五、具体要求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宣传月活动,并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平安创建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当前各项工作的落实紧密结合,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推动平安创建和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工作。
学院综治办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