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职责
发布时间: 2014-05-07   浏览次数: 108

 

一、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帮助各族师生员工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稳定第一的观念,提高群防群治的整体素质。

二、组织做好全院性和专项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整改,督促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

三、负责全院消防监督和指导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检查,责令对消防隐患的整改,督促部门消防工作、制度的健全,监督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发生火灾及火险后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协助消防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维护现场和处理工作。

四、抓好对失足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违法犯罪及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监督、改造、考察并建档立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五、具体负责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员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对证件不全和来历不明人员要及时清理清退。

六、负责全院的治安工作,做好各出入治安门道的管理及校内治安巡逻。做好治安联防、巡逻、门卫值班人员的教育、考勤和管理工作。负责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不合适人员要及时负责调换,认真落实和执行各项的规章制度,奖惩要分明。

七、作好来宾、首长的安全警卫工作,维护好校内交通、秩序。并负责对校内经营摊点的治安管理工作。

八、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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