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
2、写好遗失情况报告到保卫处开具证明。
3、到原开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查出迁移证存根号码,登报声明作废。
4、凭未落户证明、刊登《户口迁移证》声明作废的报纸,到原开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
以上手续可由本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凭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