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教职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教职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2.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
(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10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三、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10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